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4167

4167.“可以放在

4167.“可以放在这儿,当着你弟兄和我弟兄面前,叫他们在我们两个之间判断一下”表判断应基于公义和公平。这从“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良善(参看2360, 3803, 3815, 4121节)。由此可知,“你弟兄和我弟兄”表示公义和公平。显然,“叫他们在我们两个之间判断一下”表示判断。“你弟兄和我弟兄”之所以表示公义和公平,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因为适合在属世层中被称作公义和公平的,在属灵层中被称作良善和真理。人里面有两个基本层面使得出自主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得以立于其上:第一个基本层面更为内在,第二个则更为外在。这两个层面本身无非是良知。没有这两个层面,也就是没有良知,出自主的属天或属灵之物绝无可能得以固定,而是像水流过筛子那样流走。由于这个原因,缺乏这种层面,也就是没有良知的人不知道何为良知;甚至不相信任何属灵或属天事物的存在。
更内在的层面或更内在的良知就是真正意义上良善和真理所居之地,因为从主所流入的良善和真理激活这良知。更外在的层面则是更外在的良知,是本来意义上公义和公平所居之地;因为道德文明类的公义与公平也从主流入激活这良知。另外,还有一种最外在的层面看似良知,其实根本不是,即为了自我和世界,也就是为了个人的地位和名声,为了世俗的财富和财产,以及对法律的畏惧而行公义与公平。主导一个人的,正是这三个基本层面,也就是说,它们是主藉以掌管他的手段。藉着更内在的层面,或由属灵良善与真理所构成的良知,主掌管那些已经重生的人。藉着更外在的层面,或由公义和公平所构成的良知,也就是藉着道德文明类的良善和真理所构成的良知,主掌管那些尚未重生,但能够重生,以及正在重生的人;即便今世不能重生,也会在来世重生。藉着看似良知,其实并非良知的最外在层面,主掌管剩下的人,包括恶人。因为若主不掌管恶人,他们就会陷入各种邪恶和疯狂,若缺乏这个层面的约束,还会实际行出来。凡允许自己通过这些层面被掌管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那些受到法律制裁的人。
对于重生之人来说,这三个层面行如一体,因为一层流入另一层,更内在的层面调节更外在的层面。第一个层面,也就是由属灵的良善与真理所构成的良知,在人的理性层里面;而第二个层面,或由道德文明的良善与真理所构成的良知,也就是公义与公平感,则在人的属世层里面。由此明显可知,“弟兄”所表示的公义与公平(即“我弟兄”表示公义,“你弟兄”表示公平)是什么意思。它们之所以被称作公义与公平,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人;确切地说,公义与公平是属世人的属性。

属天的奥秘 #1904

1904.“亚伯兰的

1904.“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妻子撒莱”。这从“撒莱”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撒莱”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妻子”是指情感,如前面所解释的(915, 1468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即: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不过,一旦他重生,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这时,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他们将良善(或对良善的爱)和真理(或对真理的爱)称为人,称前者为“丈夫”,后者为“妻子”。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
就本身而言,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因此,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这就是为何“妻子撒莱”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此处由于直觉(the intellectual,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即直觉)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所以在本节,经上明确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就没有必要重复,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
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直觉真理是内在的,理性真理是中间的,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对每个人来说,内在的,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在这里,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然后,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由此清楚可知,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
当主活在世上时,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在这方面,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主因出于直觉真理,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事实上,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事实上,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然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也就是说,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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